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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件處罰緩額度基準

發布日期107-12-20點擊率991
修正「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鍰額度基準」,名稱並修正為「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業經法務部於107年12月13日以法廉字第10705012920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107年12月13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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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緩額度基準PDF
  2. 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緩額度基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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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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