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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垃圾分類,全縣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

發布日期106-05-03點擊率3272
為落實垃圾分類,全縣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
花蓮縣本身沒有焚化爐, 縣內花蓮市、吉安鄉、新城鄉、壽豐鄉、秀林鄉及瑞穗鄉六鄉鎮市之垃圾需北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處理,除了處理費用之外,焚化爐也有承載限制及壽命,面對現今越來越便利的生活,製造的垃圾量只怕是越來越多,為使本縣垃圾源頭減量、提升資源回收成效,本縣自105年5月開始實施公務部門全面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社區、學校與機關團體資源回收量較104年同期(5-12月)增加4,345.38公噸(約提升14.02%),全縣垃圾清運量則較前年同期減少1,599.86公噸(約減量4.23%);另外垃圾轉運焚化處理費用節省約新台幣316萬元,資源回收物變賣金增加約新台幣355萬元,顯示透明垃圾袋政策對於垃圾減量、提升資源回收量及對本縣財政上節省公帑支出皆具有明顯成效。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民眾排出一般廢棄物時,應將垃圾分類為「資源」、「廚餘」及「垃圾」,分別送至資源回收車、垃圾車加掛之廚餘回收桶及垃圾車;如有違反規定則依同法第50條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為促使民眾落實資源回收,於本(106)年5月1日起推廣全縣民眾使用透明垃圾袋,宣導期為期2個月,並自本(10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以目視垃圾判斷是否資源回收不合格,代替破袋稽查造成民眾不便,及減輕執行機關人力負擔,達到便民之目的,並驅使民眾更加落實垃圾分類。宣導期間請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加強對未使用透明垃圾袋民眾進行破袋檢查,若含有資源回收物如在3件以上者,請民眾將垃圾攜回分類後,再交清潔隊清運等多管齊下方式進行。大家共同努力垃圾減量,從確實資源回收做起,讓可以再利用的資源有效的再循環,進一步減少垃圾產生量,對週遭環境友善的方式,全民齊心共創花蓮的優質生活環境。相關使用透明垃圾袋政策常見問題及回覆詳如下。
1. 為什麼要推行這個政策呢?
答:花蓮縣本身沒有焚化爐,有六鄉市的垃圾需北運至宜蘭利澤焚化爐處理,除了處理費用之外,焚化爐也有承載限制及壽命,面對現今越來越便利的生活,製造的垃圾量只怕是越來越多,所以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垃圾減量,先從確實分類做起,讓可以再利用的資源有效的被利用,再進一步減少自己產生的垃圾,才是對週遭環境友善的方式。
哪些種類的垃圾袋可以使用呢?答:可以利用『目視方式』之判斷垃圾袋內容物之半透明以上垃圾袋即可,例如:透明垃圾袋、米色半透明垃圾袋及傳統市場紅白色塑膠袋等,以能分辨袋中之垃圾為標準,不透明垃圾袋可用來裝資源回收物。
直接用購物用塑膠袋當垃圾袋不是比較不浪費嗎?答:推行這個政策,另一方面也是鼓勵大家購物時自備環保袋,不要向店家索取或購買塑膠袋,即使購買了環保袋或塑膠袋,也要盡可能地重複使用,避免再次購買全新的袋子,達到減少使用的效果,共同來減塑。
4. 哪裡買得到透明垃圾袋呢?
答:ㄧ般賣場都已經有在賣半透明垃圾袋,不限廠牌、顏色、尺寸及材質,只要以目視可看見袋中內容物的均可,跟台北市與新北市需購買垃圾專用袋的政策不一樣。
不用垃圾袋可以嗎?答:只要將垃圾用容器(垃圾桶等)裝好,倒進垃圾車的途中不會掉出來造成環境髒亂(容器不可進垃圾車),並做好垃圾分三類(資源回收、廚餘、ㄧ般垃圾),是可以不用垃圾袋。
不能當垃圾袋使用的不透明塑膠袋要怎麼辦?答:不透明塑膠袋可當作購物用袋重複使用,或用來裝資源回收物,但若裝資源回收物時請勿封閉袋口,以便清潔隊員辨識內容物。
7. 只要加強破袋就可以提升垃圾分類效果了?
答:花蓮縣民眾約30萬人,全縣清潔隊人員僅有4百多位,人力有限的情況下,破袋稽查的效果也有限,使用透明垃圾袋,不僅方便清潔隊人員檢查,對於民眾本身也有約束效果。
8. 民眾要如何配合政策執行?
答:請民眾落實垃圾分三類,確實將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廚餘分開交付清潔隊;一般垃圾請使用透明垃圾袋包裝,方便清潔隊人員檢視內容物;資源回收物不限裝盛容器,但若使用不透明塑膠袋時,請勿將袋口封閉以便檢視;廚餘部分需將生、熟廚餘及廢食用油分開收集及排出。
9. 推行透明垃圾袋政策會不會造成民眾的不便?
答:此政策正式執行之前均為緩衝宣導期,同時也會鼓勵販賣業者進貨時以半透明(以上)垃圾袋為主,只是將鄉親購買黑色垃圾袋改變為半透明(以上)的習慣,所以在整個政策的推行與民眾的生活習慣都有在本局的考量之內。
公部門要如何配合政策執行?答: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需在第一線加強輔導民眾,教育民眾環保觀念,本局也將會在報章、廣播及垃圾車部分做多元化語言之宣導,並提供專線為民眾服務,請洽03-8237575#232、23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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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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