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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審議定案

發布日期105-05-20點擊率1416
105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審議定案
花蓮縣政府為推動環境教育工作,落實環境教育相關規定,依據「環境教育法」及「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內容修訂本縣行動方案,並融入花蓮地方環境教育,本縣環保局昨(5月19日)在花蓮縣環境教育永續中心召開「花蓮縣環境教育審議會」,並邀請審議委員及專家學者們,針對105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行動方案(草案)交流意見。
本次行動方案修正以105年度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為主軸,結合本縣103年審議通過之行動方案,並加入104年度行動草案內容,透過會議協商與整合,俾利本縣行動方案之內容與範疇更完善。
在這場審議會中主要針對環保署所著重的議題加以討論:包含1.八大領域環境教育認證,目前欠缺氣候變遷、災害防救、公害防治、文化保存及社區參與比例,各局處應增列相關認證培訓。2.納入「食育」的觀念,縮短人與土地或人與土地及食物之間的距離,於體驗或活動帶入「食育」的觀念。3.加強海洋環境教育場所認證及師資培訓。4.因應全球性的環境議題,各局處應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及交流,建立自發性的執行機制和誘發經濟活動形成相關產業,達到環境教育產業化,藉由本縣獨具之文化創意、精緻農業環境、國家級的自然教育場域,結合已具規模之觀光遊樂業與觀光工廠,將環境教育政策落實到大眾、貫徹到民間。5.運用媒體進行環境教育的宣傳,提升環境教育效益,強化多元多媒體領域(傳播界)環境教育人才培育。
饒忠局長表示:除了落實行動方案的目標之外,在未來的評量基準及考核追蹤與預期成效,皆有賴本縣主管機關邀請各局處與轄內中央所屬機關,召開跨局處環教工作會議,定期協調與追蹤環境教育推動工作,建立環教評量指標,積極推動環境教育,將結合產、官、學、研及產業界以建立健康安全的花蓮、清淨生態的花蓮以及族群融合的花蓮為藍圖,共同推動本縣成為「低碳城市、幸福花蓮」的願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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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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