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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評比總成績揭曉!恭喜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勇奪冠軍!

發布日期106-12-27點擊率1330
106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評比總成績揭曉!恭喜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勇奪冠軍!
花蓮縣政府辦理106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年末評比成績於本(106)年12月18日揭曉,第一名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第二名 花蓮縣衛生局、第三名 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第四名 花蓮縣政府財政處及第五名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
本次評審委員由環保局敦聘106年度『辦公室做環保』委員們擔任,邀請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黃木蘭顧問、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總幹事黃愛伶、花蓮縣觀光大使張振森、社團法人荒野棲地保護協會資深解說員李美琳及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榮譽理事長林淑芳理事等5位委員組成,評審方式係針對花蓮縣政府暨所屬一級機關18個(局、處)進行書面評比,而各局、處也提供整年度之相關的節能措施及創新作為,並製書面資料呈現並提供委員們進行審查,今年度評比主要項目分別為終身學習、電子線上簽核、綠色採購及創新作為。
經過委員們詳細審查過程中發現公部門在實行『環境友善行為』比以往更加落實,在審查過程中值得各局、處學習及效仿嘉許的花蓮縣衛生局及花蓮政府社會處在提送書面資料內容中,該單位自行辦理評比競賽,其中惟仍有某些局、處未能在審查會前如期提送完成,因此本次書面審評比項目中創新作為分數不予給分,而在本次成績未盡理想之單位,希望明年可再接再厲取得好佳績。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饒忠表示:環境保護工作全民有責,政府機關除了應起身做帶頭做起,花蓮縣為營造『低碳家園』及打造『智能城市』讓優質環境永續經營,全民攜手同心實踐環保精神,齊同營造花蓮縣達成『低碳樂活 幸福花蓮!』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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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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