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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粒識圖教你認識環境大敵

發布日期107-06-15點擊率1260
微粒識圖教你認識環境大敵
花蓮環保局配合環保署為維護海洋生物及環境,持續推動減塑措施,本(11)日於工研院OMAGA ZONE辦理「端午節過度包裝暨限制塑膠微粒使用」記者會,宣傳自107年1月1日起國內不得製造及輸入、107年7月 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
環保署公告於107年7月1日起不得販賣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但是塑膠微粒的產生也包含大型塑膠逐步分解為細小顆粒,因此只要是塑膠製品都是產生塑膠微粒影響環境的原因,花蓮環保局特別選在端午前夕辦理本次「端午節過度包裝暨限制塑膠微粒使用」記者會亦是希望民眾在選購禮盒商品時也能夠將包裝材質列入購買考量當中,降低資源耗費也減少塑膠微粒的產生,同時秉持產品份量多、包裝材料少、包裝種類少、包裝印刷少的「一多三少」原則選購商品,不怕買到對環境造成負擔且節省荷包之商品禮盒。而在7月1日起列管6大類含塑膠微粒之化粧品及個人清潔用品,亦常會被包裝成為禮盒,如有特別標榜去角質、淨化毛孔、深層清潔、柔珠、微粒等商品特色,或是於成分內容中標示含有聚乙烯Polyethylene (PE)、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等塑膠微粒,因塑膠微粒非常細小,使用後經沖洗流入水域及海洋,無法於環境中自然分解且粒徑過小不易收集清除,因此藉由法令之訂定,促使業者提供對環境友善之產品。自107年1月1日起製造商或進口商違反製造及輸入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107年7月起商家違反販賣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元以下之罰鍰,另主管機關得限期命販賣、製造及輸入業下架、回收或退運。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饒忠局長呼籲鄉親,購買民生用品時應注意其成份標示內容,為保護地球拒買含塑膠微粒產品,如需瞭解更多關於塑膠微粒的相關資料,可逕至行政院環保署塑膠微粒宣導網站
(https://hwms.epa.gov.tw/dispPageBox/microbeads/microbeadsHp.aspx?ddsPageID=EPATWD)查詢。讓我們的端午節回到最初:屈原吃粽子,不吃塑膠微粒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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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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