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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補助精進方案已實施環保局呼籲車主踴躍申辦

發布日期108-05-31點擊率1286
第1至3期大型柴油車補助精進方案已實施環保局呼籲車主踴躍申辦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報告顯示,柴油車所排放的廢氣除了影響空氣品質,亦已被國際列為第一級致癌物質,經統計截至108年4月底止,設籍本縣屬1至3期大型柴油車輛,共計有2千2百餘輛,對於民眾及學童所可能產生的健康影響決不容忽視,為順應國內柴油車實際產能供給及減輕車主購車負擔需求,環保署已分別於108年5月24日及5月27日,正式公告實施「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及「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等2項攸關車主權益之補助辦法,如果想要修理車、換新車、換中古車或單純報廢,目前都已經有相關對應補助方案,為了避免車主誤解政府要求「強制汰換老舊車輛」,環保局再次強調,只要車輛符合原出廠時排放標準,仍可以正常使用,絕對不會有問題。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自107年8月1號新版空污法實施以來,在柴油車污染管制這個業務上,各縣市或多或少都有產生爭議,而上述2項重新修正公告的補助辦法,主要修正內容就包括原本針對老舊車輛汰換的相關法規,或補助辦法擴大範圍進行加碼補助,諸如原鼓勵1、2期大型柴油車汰除,修正為輔導1至3期大型柴油車改善污染,將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修正為補助1至3期大型柴油車汰舊換車,補助金額從最高30萬元(換新車),增加到最高65萬元(換新車),若將老舊車輛換污染程度比較低、性能比較好的中古車,最高補助40萬元,再者,原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修正為補助1至3期大型柴油車調修最高10萬元,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最高15萬元;新增車主購車,政府提供貸款金額9成信貸,並協調銀行給予2.595%低利貸款,政府補貼最高1%利息;原第1至2期汰舊換新貨物稅減徵5萬元,修正為第1至3期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40萬元;大型柴油車零組件進口關稅5%,修正為1至3期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零組件進口關稅降為0,補助至民國111年12月10日止,強調「標準不降低、幫忙多很多、淘汰無年限」。

為加速宣導縣籍業者及車主,對於相關補助資訊的熟悉度,環保局除針對各車輛公會及1至3期大型柴油車主寄送補助辦法外,另已規劃進行廣播電台託播、各大媒體、電子報、監理站、代檢廠等加強宣傳,也排定於6月25日,邀請環保署空保處簡任技正胡明輝,向各相關單位代表及車主進行補助辦法說明,力求補助政策相關資訊得以全面宣達,讓車主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需求的方案,而為提供民眾更好的服務品質,環保局也設立了1-3期大型柴油車補助專責受理窗口,洽詢電話為8233267,未來,也將持續秉持「罰髒不罰舊」原則,持續積極推動各項相關補助措施,達到低碳樂活好家園,健康美麗新花蓮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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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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