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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第一個環保局 採AI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杜絕車輛「大小聲」 取締高噪音車輛 維護民眾安寧

發布日期109-05-22點擊率2153
全國第一個環保局  採AI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杜絕車輛「大小聲」 取締高噪音車輛 維護民眾安寧
近日民眾常反映高噪音車輛呼嘯而過嚴重影響生活安寧,花蓮縣環保局表示,民眾陳情案件中許多是屬於車主汽機車不當的改裝、消音器拆除等呼嘯而過所發出的巨大噪音,民眾對於車輛不當改裝已經無法忍受,不論是白天或夜晚,妨害環境安寧,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品質。為有效取締車主因不當改裝車輛或疏於保養愛車所產生的噪音,環保局於109年起規劃使用「噪音車照相及車牌辨識系統」科技執法,系統軟體將輸出具有車牌、音量、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之圖像,可監測約2〜3車道寬,範圍約30〜50公尺遠,且可以多車輛同時監測,結合車牌辨識系統,系統軟體將輸出包括車牌、音量、等音線圖、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之圖像,據以通知車主受檢,以嚇阻高噪音車輛上路擾民。

當聲音照相系統拍到高噪音車輛後,依據「噪音管制法」第19條第3項規定,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者,採「通知到檢」模式,要求車主於指定時間及地點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若車主於指定期限前不依規定檢驗者,依據噪管法第31條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強制執行檢查或鑑定,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依據噪管法第26條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局長 饒忠呼籲,車主勿改裝高噪音排氣管擾亂環境安寧,除了環警聯合稽查將持續強力取締外,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可更有效地偵測到產生噪音的違規車輛,違反者將依相關法規處罰,刻意製造噪音的車主勿存僥倖心態,以免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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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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