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訊息專區> 環保新聞 > 工業用「笑氣」環保署管定了!
友善列印

工業用「笑氣」環保署管定了!

發布日期109-11-16點擊率1063
工業用「笑氣」環保署管定了!
近年來,青少年因為吸食「笑氣」(一氧化二氮)而導致悲劇的事情一再發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了防堵青少年濫用吸食,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列管「一氧化二氮」為我國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先前經濟部管制笑氣之輸入、衛福部管制笑氣於醫療及食品之用途,現在加入環保署管制工業用「笑氣」的製造、輸入、販賣使用及貯存之業者,應取得核可文件、申報交易資料外,也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未來也將跨部會與經濟部、衛福部及警政機關等聯手管制,攜手打擊不法之行為!

坊間俗稱笑氣的「一氧化二氮」主要正常用途,本應用於電子半導體產業、醫療麻醉及食品製作奶泡等,但由於有麻醉止痛效果,且價格便宜、容易取得,讓許多青少年趨之若鶩;警政機關近年於夜店、旅館等場所曾查獲多起青少年吸食毒品時,併同吸食笑氣助興。

環保署將工業用「笑氣」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後續將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加以管理,未來查緝發現民眾未依規定持有笑氣,依法可處新臺幣3萬起到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更可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環保署指出,工業用笑氣是第一個加強管理的關注化學物質,並提出「4要2禁止」管制措施,「要核可、要標示、要逐日逐筆網路記錄、要按月申報、禁網路交易、禁無照運作」從紀錄、申報加強流向管理,以管制工業用笑氣流向。同時,除特定用途經政府同意,工業用笑氣必須添加具有惡臭味的「二氧化硫」,藉此遏止目前不當流用吸食情形;環保署也補充說明「笑氣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並不影響已有法規管制規定及正常用途,主要在加強填補進口或製造笑氣業者,若再進行分裝販售後則可能無法掌握去向,而流入不當使用管道。」

環保局饒忠局長表示「若化學物質用於正常用途,基本上是安全的;反之若用於非法之行為,不只會造成環境污染,也可能造成身體的危害」,環保局也會積極配合環保署的政策,希望民眾切勿非法持有及購買,也不可以郵購、電子購物等網路平臺等方式交易,以免受罰。
 
回上一頁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9-11-16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LOGO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970064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服務電話:(03)823-7575 傳真:(03)822-4320 
陳情專線:(03)823-3131 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