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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表現優異 榮獲109年度環保署『特優獎』肯定

發布日期110-04-22點擊率922
花蓮縣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表現優異 榮獲109年度環保署『特優獎』肯定
隨著民眾環保意識抬頭,對環境品質要求日益提高,花蓮縣環保局積極配合環保署的環境政策及徐縣長榛蔚「花園城市.大口呼吸」的施政主軸,大力推動各項空氣品質改善維護工作。環保局全體同仁為達目標全力以赴,在全國22縣市的激烈競爭中,榮獲「109年度環保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執行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績效展現成果特優獎項」肯定,獲得獎勵金新台幣100萬元整及獎座1座,消息傳來全局歡呼。

花蓮縣環保局109年除積極配合中央所推動之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外,亦針對地方特性執行各項污染管制工作,在工廠管制上:推動工業區循環經濟、環境永續、資源共享、低碳製程、植生綠化並輔導四大廠污染防制效率提升,有效減少污染排放。另善用科技工具及提升稽巡查能量,妥善處理異味,讓民眾有感,陳情案件數較108度減少26%,在柴油車廢氣的管制上,執行全國首創柴油車氮氧化物(NOx)檢測,並免費提供車主尿素水服務,降低污染。另為有效改善高污染機車排放之廢氣,透過路邊攔查、車牌辨識、移動式定檢站…等,針對逾期未定檢1-4期老舊機車優先告發裁處機車未到檢全數通知,使得109年度使用中老舊機車改善納管率高達84.83%,遠超過環保署指定69.83%目標,表現優異。在揚塵防制上:針對花蓮溪、秀姑巒溪及立霧溪等加強揚塵監測與防護,並與中央及地方河川管理單位防制,近 3 年無河川揚塵事件發生,並掌握河川疏濬量對比業者產量,導正企業應落實粒狀物空污費申報。另推動東大門夜市攤商的油煙防制設備設置率達97.7%,也獲評鑑為全國環保夜市之殊榮。

環保局饒忠局長表示:獲此殊榮是環保署肯定環保局全年無休辛苦努力的同仁,還要感謝花蓮縣鄉親的全力配合,讓花蓮縣109年空氣品質良好日數(AQI≦50)高達322天,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為8μg/m3(法規標準15μg/m3),各項空氣污染物濃度值均遠低於法規限值,本縣的空氣品質僅次於國家公園區,為全國空氣品質最優良的縣市。

未來花蓮縣環保局秉持好還要更好的理念,將持續確實掌握空氣品質維護上的各面相問題並提出有效的管制策略,維持良好空氣品質,讓在地鄉親與外來的遊客,在花蓮都能盡情呼吸好空氣,使花蓮成為名符其實的「花園城市」,達到「大口呼吸」空氣清新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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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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