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訊息專區> 環保新聞 > 「繪話」洄瀾 歡迎參加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友善列印

「繪話」洄瀾 歡迎參加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發布日期110-05-20點擊率1225
「繪話」洄瀾 歡迎參加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花蓮縣環保局為使環境教育向下紮根,向各界關心環境教育的繪本高手徵選「環境教育繪本」,希望透過生動有趣的繪畫及淺顯易懂的文字敘述等方式表達,啟發縣內孩童對於在地環境覺知與敏感度,為孩童的環境素養立下良好的基礎。

110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希望以花蓮在地自然與人文特色、環保議題為主題,並以二至七歲親子共同閱讀為對象,徵選優質的環境教育繪本。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受理報名送件,相關報名簡章內容請至網址:http://www.disneyhlepb.com.tw/portal_p3_cnt.php?&folder_id=1 查詢,歡迎各界優秀的繪本創作者踴躍投件。
本次繪本徵選活動將選出前三名、優選一名及佳作二名,前三名及優選獎品包含獎座、商品禮券及獎狀一紙,佳作獎品包含商品禮券及獎狀一紙;獲獎繪本將代表花蓮縣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繪本嘉年華會。此外獲得第一名之繪本,將聘請專家學者量身打造一套環境教育教案,推升在地環境教育發展。

花蓮縣環保局局長饒忠表示,希望透過優質的環境教育繪本,讓花蓮縣重要的自然或人文環境教育議題,透過說故事及親子共讀的方式進行推廣,讓幼童在享受閱讀繪本樂趣外,能夠吸收認識家園環境、自然生態保護重要性的觀念與態度,進而潛移默化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並提升環境教育素養,未來能力行於日常生活中,成為守護花蓮環境永續的一員。

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簡章
一、活動目的
花蓮好山好水,具有豐富多元的人文歷史與生態資源。為推行環境教育,鼓勵國人以花蓮在地環境資源為題材,創作適合幼兒和親子共讀的環境教育繪本,藉此增進讀者瞭解個人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進而珍惜環境資源,將環保行動落實於日常生活當中,共同維護環境生態之永續發展。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參賽資格
對2到7歲幼兒環境教育繪本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報名參加。
四、活動徵選規則與相關說明
(一)活動期程
1.徵選期程:即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作品請用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
2. 評選期程:11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二)徵選方向規則說明
1.以花蓮縣在地自然與人文環境特色、環保議題作為創作方向,創作內容要能啟發讀者對於家鄉文化與環境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2.閱讀對象:2-7歲親子共同閱讀。
(三)作品規格
1.內容須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須以繁體中文或母語 (附中文對照) 創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3.作品尺寸為A4規格為主,材質、形式不拘。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形式要件。
4.若有使用他人所有之影像或肖像,需取得授權著作權同意書及說明作者來源相關資料。
5.畫原稿使用的繪畫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請勿直接書寫文字及頁碼在原稿上,違者即為不合格。
6.以電腦繪圖或修圖者,每頁像素至少為300dpi以上,原稿請以列印稿呈現,交稿時連同電子檔繳交,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7.手繪原稿請以檔案夾依序裝成冊,切勿以釘書針、打孔等方式破壞原稿。
8.原稿請用彩色影印裝訂成A4尺寸樣書,圖面應力求清楚,直、橫式均可;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9.作品內頁數量至少16頁。
五、評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由承辦單位針對報名資料初步審查參賽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於收件截止日前得補件,補件以1次為限。
(二)第二階段(委員評選):聘請專家學者及局處長官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選出第1至第3名、優選1名及佳作2名。
(三)由評選小組選出獲獎作品。評審結果如未達錄取標準75分,評選委員得以決議獎項從缺。

六、徵選獎勵辦法
(一)獎品部分
獎 項
名 額
獎 勵
第 一 名
1名
獎狀、獎座1個
及新台幣二萬五千元等值禮券
第 二 名
1名
獎狀、獎座1個
及新台幣二萬元等值禮券
第 三 名
1名
獎狀、獎座1個
及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等值禮券
優 選
1名
獎狀、獎座1個
及新台幣一萬元等值禮券
佳 作
2名
獎狀及新台幣五千元等值禮券
(二)行政獎勵
針對得獎作品之參賽者或指導老師係學校或公務機關人員,將會請相關機關辦理敘獎。
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保證未侵害或抄襲及臨摹他人著作,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繳回獎勵金,並由參賽者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之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補正,逾期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另行通知。
依所得稅法規定,將開歷年度扣繳憑單於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須檢附身份證正反面、護照或居留證影本(團體創作得獎者,請依報名表填寫主要創作者交付),以便日後扣繳憑單支寄送作業;如得獎者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或為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各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終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就中獎所得扣繳10%稅額。)
得獎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應自行決定獎金之分配。
經查參賽者違反徵選相關規範確定者,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品。
每人/每組投件數不限,前三名及優選不得重複獲獎。
主辦單位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力情事而遭致損毀者,不負賠償之責。
本活動載明於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官網(https://www.hlepb.gov.tw/cht/index.php) 及花蓮環保迪士尼活動網址 (http://www.disneyhlepb.com.tw/portal_p3_cnt.php?&folder_id=1) ,參與本次繪本徵選完成報名程序,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主辦單位保留有關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同一作品僅能選擇一縣市投件,如有重複參賽,則取消參賽資格,以維護其他參賽者權益。 (十一)未入選作品將通知參賽者領回,逾期未領回者,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評審準則:

評分項目
內 容 說 明
評分權重
主題契合性
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議題之環境教育含意相關程度。
30%
技巧與美感
繪圖技巧、色彩、整體視覺構圖之美感。
25%
故事創意性
內容豐富具原創性、啟發性,並與花蓮縣環境特色或議題之關聯。
25%
編輯完整度
閱讀順暢,圖文設計前後呼應及內容完整度。
20%
 
得獎作品推廣:(一)得獎作品第1至第3名及優選1名,由主辦單位各印製10本送環保署參賽。
(二)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使用,得奬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上述權利轉授權使用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三)得獎作品須代表花蓮縣參加環保署辦理之繪本嘉年華會,辦理時間以環保署通知為主。
 
十、洽詢方式:
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小姐
聯絡電話:(03) 8221911
Email:aetc.109ee@gmail.com
 
 附件一: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著作權證明暨授權同意書
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授權證明暨切結同意書
本人參加「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提供參賽資料予以活動使用,擔保及同意如下:
一、個人資料使用說明
花蓮縣環保局(以下稱為本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告知您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本局取得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本活動相關甄選及表揚等作業, 其蒐集、處理及使用您個人資料受到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及利用方式、期間、地區及對象:本次蒐集與使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公布得獎名單、本活動範圍內之資料處理、行政事務、發送相關訊息等相關活動。利用期間為法令規定資料應保存之期間。利用對象為本局、與本局合作推廣之單位、其他與本局所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監理機關。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局保有之個人資料,您可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局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局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得隨時透過本局提供之聯絡管道要求停止利用相關個人資料。本局接獲通知並確認身分後立即受理,並立即通知相關業務所屬部門辦理。二、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但您若拒絕(勾選不同意者)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其報名及後續相關作業。
三、本人擔保就本人之參賽資料,享有一切著作權利,或已取得版權所有者之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法令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本人自行負責及賠償。
四、本人擔保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狀與獎品,並負法律責任。
五、本人同意將得獎作品授權予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及非營利宣傳使用,且不需支付任何費用,及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地點等限制;獲選代表機關參加繪本嘉年華會之作品,於活動當日得派員展演及設攤,辦理時間以環保署通知為主配合辦理。
六、本人擔保參賽作品於此次徵選僅投件於花蓮縣,如有重複參賽事實(其他縣市),則取消參賽資格,以維護其他參賽者權益。
七、如為共同創作,需經所有創作者簽署同意參賽,否則視同放棄資格。
 
** 若參賽繪本為共同創作者,每位創作者皆需簽立本授權同意書;
未滿 20 歲之未成年人需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立本授權同意書 **
 
本人已清楚瞭解本活動之著作授權書及相關個人資料同意書    □同意  □不同意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欄位。
 
創 作 人
共同創作者1
共同創作者2
共同創作者3
共同創作者4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法 定 代 理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法 定 代 理 人
簽名/蓋章
 
與創作者之關係
 
附件二: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報名表
備註:本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欄位。
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報名表
1 . 基 本 資 料
 
主要創作者
(個人/小組)
共同創作者1
共同創作者2
共同創作者3
共同創作者4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就讀學校、班級
或工作單位
 
聯 絡 電 話
(市話、手機)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E - MAIL
 
親 筆 簽 名
 
2 . 作 品 資 料
作 品 名 稱
 
創 作 理 念
 
故 事 大 綱
- - - 以 下 為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 - -
經 手 人
 
收 件 號
 
日 期
 
附件三:110年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活動報名信封封面
 
寄件地址:□□□
寄件人:
聯絡電話:
 
收件人: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綜合計畫科  收
 970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3號
            110年度花蓮縣環境教育繪本徵選
 
                                     寄件資料  請確認後勾選
                                     □ 報名表
                                     □ 著作權證明暨授權同意書
                                     □ 參賽作品(原稿及輸出)、電腦繪圖作品 (須附電子檔案)
 
附件下載
  1. 繪本徵選新聞稿簽核掃瞄PDF
  2. 亞太-110年徵選環境教育繪本海報PDF
  3. 110年繪本徵選簡章PDF
回上一頁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0-05-20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LOGO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970064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服務電話:(03)823-7575 傳真:(03)822-4320 
陳情專線:(03)823-3131 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