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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召開空污許可法規說明會 宣導許可管制權益與義務

發布日期110-09-17點擊率1071
環保局召開空污許可法規說明會    宣導許可管制權益與義務
本縣環保局近年來不斷透過法規宣導說明會,讓轄內公私場所了解最新法令規範,甚至在草案階段即先行讓業者能及早規劃改善與因應的時間,避免因修法未能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導致權益受損或違反法規而受罰之情形。
此外,為因應108年9月26日修正公布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仍有不少公私場所對於修法內容不了解,環保局特定於今(17)日假花蓮市鑄強國小至善樓階梯教室召開110年度第二場次花蓮縣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說明會,邀請轄內公私場所等列管業者共計65人參加。本次會議特別邀請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江勝偉博士擔任講師。
會中除宣導從設置許可證、操作許可證、燃料使用許可證、異動換補發展延程序、審查原則等完整與詳實性說明,並對於可能遭駁回申請之原因及案例進行分享,讓與會業者汲取經驗,最後再透過面對面互動討論交流,縮短許可申辦時間與錯誤率外,對於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亦摘錄重點說明,達到宣導、勸導及輔導的目的。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許可制度自民國82年推動以來,已為固定污染源管制架構一套完整的管制模式,而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建立許可證審查全國一致性原則、落實資訊公開、強化技師簽證功能及加強簡政便民措施等多項,讓許可制度更臻完善。饒局長強調審核業者提送的許可申請資料依其檢附資料內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及正確性進行審查及核發許可證,之後再透過許可查核及各項申報管理作業,確認公私場所現場實際是否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如發現有不符情事將依法辦理並通知業者依法改善,以達許可管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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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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