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首頁> 訊息專區> 環保新聞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環境用藥施藥人員教育訓練
友善列印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環境用藥施藥人員教育訓練

發布日期110-10-05點擊率907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環境用藥施藥人員教育訓練
為落實施用特殊環境用藥之安全防護措施,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施藥人員於操作特殊環境用藥前需進行環境用藥施藥人員教育訓練,並於執行業務後每3年應再訓練一次。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於10月5-6日假花蓮縣吉安鄉清潔隊隊部,辦理110年花蓮縣清潔隊隊員環境用藥施藥人員教育訓練課程,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病媒防治專業技術人員證照班講師施昌良博士講授課程,此次參與受訓員清潔隊人員共計26名,授課內容包括環境用藥相關法規、環境用藥概論、安全使用防護、施藥器材操作及維護、學術科考核等事項,讓清潔隊員更加瞭解在使用特殊環境用藥防治病媒蚊時需穿著防護護措施及注意事項,防止環境用藥之危害,維護人體健康,並樹立政府機關專業形象。   
   
環境用藥區分為一般環境用藥及特殊環境用藥,一般環境用藥可於超商或一般通路購得,民眾可自行施藥使用,特殊環境用藥就需由合格的病媒防治業或清潔隊才可購買使用,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在此呼籲民眾居家環境有除蟲需求時,應慎選專業除蟲公司 ,可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建置的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查詢網站(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License/Pco/) 搜尋合格的病媒防治業者,這些業者都受過環保署專業訓練,使用合格藥劑,領有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為避免偽藥造或劣藥質藥劑危害環境,選擇合格病媒防治業者讓你我一起共同為良好環境把關。
 
回上一頁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0-10-05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LOGO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970064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服務電話:(03)823-7575 傳真:(03)822-4320 
陳情專線:(03)823-3131 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