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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留便 隨手清狗便 愛牠就別讓牠隨〝便〞

發布日期112-05-29點擊率629
遛狗不留便 隨手清狗便 愛牠就別讓牠隨〝便〞
近年來民眾飼養寵物的比例逐漸升高,許多飼主更將寵物視為家中的一份子,然而民眾素質已有所提升,仍有寵物隨地便溺問題存在。飼主都會固定帶著自家的寵物外出散步,享受與愛寵相處美好時光,卻有部份飼主於愛寵隨地便溺後不清理便離開,這些行為缺乏公德心及污染環境衛生,更造成民眾的不方便及反感。
   
花蓮縣環保局一直在加強宣導「遛狗不留便 隨手清狗便」的正確觀念,呼籲飼主發揮良好公德心,隨手將狗便清理乾淨,可隨身攜帶夾子、塑膠袋及報紙等可供清除狗便器具,負起照顧犬隻的責任,讓民眾能擁有清潔舒適的空間。為維護環境衛生,對少部分飼主放任自家犬隻便溺而不清理,造成環境髒亂、惡臭、損害市容等問題,嚴重影響他人的環境權益,花蓮縣環保局督促各鄉鎮市清潔隊加強路面狗便清除,另針對飼主未隨手清理犬隻排泄物的違規行為,全面稽查取締。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家畜在道路或公共場所便溺,所有人(飼主)或管理人有清除其便溺物之義務,如果不清除,依法處以新台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鍰。
    
花蓮縣環保局同時也鼓勵民眾檢舉違規未隨手清理狗便而污染環境衛生者,民眾可以利用手機、數位攝影機等攝影工具,錄下犬隻便溺及飼主未隨手清理狗便污染環境畫面,並拍下飼主車牌號碼或門牌資訊等,寄交花蓮縣環保局舉發,經查證屬實審核符合取締告發要件,將可獲得實收罰鍰最高100%檢舉獎金。
   
花蓮縣長徐榛蔚再次呼籲遛狗民眾「遛狗不留便、隨手清狗便」,妥善清除犬隻於道路或公共場所之排泄物,讓本縣居民及前來觀光的遊客有一個乾淨清潔的行走空間,一起打造舒適清爽的環境。而不管是遛狗不留便、協助舉發遛狗留便或協助清理狗便,都能對環境的維護有實質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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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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