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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防治業及販賣業資格申請

發布日期108-06-24點擊率2911

申請時間:

受理申請25個工作天內完成(不含文件補正天數)

  1. 提出申請
  2. 本局審核
  3. 會勘
  4. 本局核定
  5. 繳費
  6. 本局函覆許可執照
申請資格或條件
  1. 已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
  2. 申請前,欲申請之公司須先至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申請管制編號。
需要文件
  1. 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表
  2. 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及病媒防治業執照格式。
  3. 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表及核定表。
文件下載
  1. 認識環境用藥(附件1)PDF
  2. 環境用藥販賣許可執照(附件3)ODT
  3. 環境用藥販賣許可執照(附件3)DOC
  4. 環境用藥許可執照申請表(附件2)ODT
  5. 環境用藥許可執照申請表(附件2)DOC
申辦地點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環境稽查科
繳交費用
新申請審查費3000元 ,證照費1000元
交付方式
本局行政科收發室
參考法令 依據環境用藥管理法。
聯絡資訊 聯絡電話:03-8237575分機356, 承辦: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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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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