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友善列印
(2019-06-17)
法第27條第1項 四、本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標準第四條 執行機關應按下列標準,擇一徵收清運費及處理費:    一、依重量及車次計價     (一)處理費依量測重量每一百公斤(不足一百公斤以一百公斤計)乘以下列單價計費:         1.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家戶以外產生之一般廢棄物:新臺幣(下同)二百五十元。        2.家戶產生之巨大垃圾:一百二十五元。     (二 ...
(2019-06-17)
您好,有關環保相關問題,可撥打本局24小時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客服專線03-8233131陳情,本局將儘速派員處理。再次感謝您對環保事務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
(2016-05-12)
規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及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花蓮的好環境,需要鄉親們一同來維護。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LOGO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970064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服務電話:(03)823-7575 傳真:(03)822-4320 
陳情專線:(03)823-3131 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
本網站支援IE、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最佳瀏覽解析度 1024x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