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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說明」乙份,請查照
一、依據法務部108年3月19日法廉字第10805001780號函及該部108年3月5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法務部107年11月27日法授廉利字第10705012400號函有關公職人員涉及機要人員考績評擬應予迴避之說明,與上開決議內容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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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迴避事項執行疑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