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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容器類

發布日期2019-06-17點擊率7638
1.應回收容器定義為何?
答:環保署105年6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049280號「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二項規定, 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容器」,係指以鋁、鐵、玻璃、紙(指經浸蠟處理或塗佈、貼合塑膠薄膜或鋁箔之紙板)、鋁箔包、塑膠、植物纖維及生質塑膠等為主要材質製成供裝填用,且裝填之主要型態非袋、膜、布、箔等包裝, 且容器之容量未達17公升者,其中以紙為主要材質之容器,僅限免洗餐具及氣密或液密包裝之紙容器。另「容器」包括容器商品之蓋子、提把、座、噴頭、壓嘴、標籤及其他使用後併容器廢棄之附件。
 
2.廢容器如何回收再生?
答:
金屬類的回收:把鐵罐和鋁罐分開是回收的第一步。鐵罐通常較硬,而且有接縫,可以很容易就辨識出來。回收的鐵、鋁罐會在回收站被壓縮成塊, 壓縮後的鐵罐會送至廢鐵粉碎廠先進行粉碎,去漆及雜質作業後再送至鋼鐵廠再製成鋼鐵,而鋁罐則是送至鋁二級治煉廠再製成鋁合金錠。
 
塑膠類的回收:回收後的塑膠瓶可由人工及自動分送設備進行材質分類,然後各類塑膠瓶分別被壓縮打包後,送往再生處理工廠。經過粉碎、清洗、乾燥等過程,再製成二次塑膠原料,這些原料可以用來製造各式塑膠品。
 
玻璃類的回收:玻璃瓶回收前應避免打破而發生危險。回收玻璃如果能夠依透明、綠色、褐色三色來分類更好。回收後的玻璃瓶經分類 、破碎、去雜質後,可再製為玻璃瓶、建材或玻璃藝品。
 
紙類的回收:回收的廢紙容器會被送到回收商分類打包,然後送到紙廠經過散漿處理、除渣、篩選、脫水、壓榨等過程製成再生紙獎後,可做成各種再生紙品。
 
3.目前公告回收的廢容器包括哪些項目?
答:目前公告回收的廢容器分以下8大材質:
1.鐵(係指鋼片)。
2.鋁。
3.玻璃。
4.鋁箔包(含紙、鋁箔及塑膠之複合材質)。
5.紙(係指經浸蠟處理或塗佈、貼合塑膠薄膜或鋁箔之紙板)
6.塑膠包括:PET、PVC、PP、PE、未發泡PS、發泡PS、其他塑膠。
7.植物纖維。
8.生質塑膠。
 
4.塑膠容器的材質有那些?
答:常用的塑膠容器材質有六大類,分別是PET、HDPE、PVC、LDPE、PP、PS。
塑膠材質因為種類繁多,辨識不易,美國塑膠工業協會(Society Of Plastic Industry,SPI)制定一套由三個順時針方向循環箭頭構成的三角形號碼標誌(如圖),分別編上1到7號,代表七類不同的塑膠材質。
 
1號回收標章1號 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俗稱寶特瓶。
2號回收標章2號 高密度聚乙烯(High Density Polyethylene,HDPE)
3號回收標章3號 聚氯乙烯(Polyvinylchloride,PVC)
4號回收標章4號 低密度聚乙烯(Low Density Polyethylene,LDPE)
5號回收標章5號 聚丙烯(Polypropylene,PP)
6號回收標章6號 聚苯乙烯(Polystyrene,PS),若是發泡聚苯乙烯即為俗稱之「保麗龍」
7號回收標章7號  其他類(OTHERS),不屬以上6類之其他塑膠材質、複合塑膠材質或生質塑膠(PLA、PHA、PHB、PHV、PHBV)等。
 
 
5.如何分辦鐵罐、鋁罐?
答:把鐵罐和鋁罐分開是回收的第一步。鐵罐較硬不易踩扁,且有接縫,可以用磁鐵吸附;鋁罐較軟,容易壓扁,磁鐵無法吸附 。
 
6.鋁箔包、紙盒包及廢紙餐具如何回收處理?
鋁箔包與紙盒包回收方式:
建議民眾將飲用完之鋁箔包及紙盒包容器倒空內容物後,將其壓扁,依照不同場所配合下列回收管道做資源回收:
(1)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可依照當地清潔隊訂定的分類方式及回收時間,配合回收工作,將鋁箔包、紙盒包分開收集,勿和舊報紙或其他廢紙混合。
(2)公共場所回收點:投置於販賣場所的資源回收筒或交由店員回收,或投置於公共場所所設置的資源回收筒。
(3)回收商:將完成回收分類之資源垃圾交由回收商回收。
 
鋁箔包與紙盒包處理方式:
經回收分類後之廢鋁箔包及廢紙盒包送至處理機構進行再生處理,經進行散漿處理等程序,可回收紙纖維。其紙纖維再經由抄紙等程序可製成再生紙品(如瓦楞紙箱之芯紙 )。至於廢鋁箔包及廢紙盒包經處理後產生的塑膠廢棄物部分,其處理方式依目前各處理機構的設備或狀況有所不同,有些工廠已可將此部分再製成塑膠粒。
 
紙餐具回收處理方式:
免洗餐具通常都沾有油膩,為利後端回收處理作業,提高回收再生品質,建議先將免洗餐具去除殘渣後,以餐巾紙擦拭油污或進行簡單之清洗,由清潔隊、回收點或回收商回收。
 
7.廢容器回收管道?
答:廢容器可以透過下列幾個管道回收:
(一)清潔隊:可依照當地清潔隊訂定的分類方式及回收時間,配合回收工作。
(二)回收商(社區、機關、學校等):將分類回收的廢容器轉賣給回收商。
(三)回收點:可將廢容器交販賣場所回收或投入公共場所設置的資源回收筒。
(四)宗教或慈善組織成立之資源回收站。
 
8.何類販賣業者有責任設置資源回收筒,民眾可拿各種容器前往回收?
答:依據環保署100年1月4日環署基字第1000000786D號修正公告「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明定應設置容器資源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為:
1.量販店業
2.超級市場業(如頂好惠康、大統、丸九...等)
3.連鎖便利商店業(如7-11、OK、全家...等)
4.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如屈臣氏、康是美...等)
5.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
6.汽機車加油站(僅限回收廢潤滑油容器)
7.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
8.連鎖飲料店業
9.飲料自動販賣機業
容器之販賣業者,均應依規定於入口張貼回收點標示,及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供消費者投置環保署公告應回收之廢一般容器(指印有回收標誌之空瓶,如寶特瓶等廢塑膠容器、廢鐵罐、廢鋁罐、廢玻璃瓶、廢鋁箔包、廢紙容器及廢一次用飲料杯,但不包括農藥或特殊環境用藥之廢容器)。
 
9.紙杯是否可回收?
答:是。屬環保署公告應回收之紙容器。
 
10.盛裝藥水的玻璃瓶是否可回收?
答:凡各大藥廠於廠內使用玻璃容器裝填藥粒(粉、液),該類藥品屬成藥、醫師藥劑師指示藥品者(僅限藥廠售出),環保署已公告從99年1月1日起回收,這類的玻璃空瓶,可透過當地資源回收日,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處理,亦可洽環保署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或於「資源回收網→回收處理業→回收處理業查詢」查詢回收商資訊。
 
11.點滴瓶可回收嗎?
答:點滴瓶非環保署公告回收物品。若為一般家戶所產生,可透過當地清潔隊,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處理;若為事業單位所產生之點滴瓶,需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業者進行處理。
 
12.塑膠杯、蓋、鋁箔包及紙容器可回收嗎?
答:塑膠杯及蓋、鋁箔包、紙容器,均為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 ,可交給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若回收數量多時,可聯繫當地回收業前來回收,回收業者名單可洽環保署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查詢或於「資源回收網→回收處理業→回收處理業查詢」查詢。
 
13.請問回收寶特瓶時,寶特瓶蓋需回收?
答:環保署公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之表二規定,容器包括容器商品之蓋子、提把、座、噴頭、壓嘴、標籤及其他使用後併容器廢棄之附件。故公告回收之容器種類包括寶特瓶(PET容器)等容器及其蓋子,容器蓋子可併同容器一起回收。
 
 
 
14.請問保麗龍應如何回收
答:保麗龍回收主要分為2類,第1類為容器類的免洗餐具(杯)或生鮮托盤等,第2類為包裝用緩衝材(例如用於包裝電器商品等)。廢保麗龍容器可交給當地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進行回收,另如果廢保麗龍容器回收數量多時,可聯繫當地回收業前來回收,回收業者名單可洽本局聯絡電話 03-8237575或環保署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查詢或於「資源回收網→回收處理業→回收處理業查詢」查詢;另,包裝用緩衝材廢保麗龍之回收,可逕洽中華民國保麗龍回收再生協會,北區電話為(02)2703-1567免付費回收服務專線0800-517-826;南區電話(07 ) 776-4839,免付費回收服務專線0800-776-222。
 
 
 
15.有關複合式容器材質(例如:奶粉罐瓶身為鐵材質,瓶蓋為塑膠材質)民眾該如何分類,是依容器瓶身材質來判別,還是分開處理?
答:環保署公告應回收廢容器雖以容器本體(瓶身)材質分類,但民眾僅需按環保署現行推動之垃圾分類政策區分3類(資源回收物一袋、垃圾一袋、廚餘一袋),並交由當地清潔隊回收即可,後續之回收商將會對資源回收物進行細分類。惟民眾若願進行細分類回收,因可提高回收價值,降低後續分類成本,環保署亦樂見民眾主動配合。
 
 
 
16.應回收之藥品容器範圍為何?
答:
1.指裝填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之容器(僅限於藥廠售出時使用者)。
2.容器定義:
(1)指鋁、鐵、玻璃、紙(係指經浸蠟處理或塗佈、貼合塑膠薄膜或鋁箔之紙板)、鋁箔包(含紙、鋁箔及塑膠之複合材質)或塑膠為主要材質製成供裝填用之包裝,例如鋁罐、鋁軟管、玻璃罐等包裝。
(2)容器包括容器商品之蓋子、提把、座、噴頭、壓嘴、標籤及其他附件(標籤及其他附件之主要材質不限前述材質)。
3.容器不包括:
(1)袋、膜、布、箔等包裝。
(2)容量達17公升以上之容器。
 
17.中藥容器是否屬公告應回收範圍?
答:中藥可分為「成藥」、「指示藥」、「處方藥」,其中「成藥」、「指示藥」之容器屬公告應回收範圍;「處方藥」容器則否。
 
18.動物用藥之容器是否屬應回收項目?
答:動物用藥不屬「成藥」、「指示藥」範疇,其容器非屬應回收之容器。
 
19.以PTP泡殼充填「藥錠」再以一層鋁箔板貼合而成,是否屬為應回收之容器?
答:PTP(Press Through Package,又稱「泡殼包裝」)包裝形態之藥品,目前不屬公告應回收之容器。
 
20.要如何回收成藥、指示用藥之藥品容器?對於藥品容器內之剩餘藥品如何處理?
答:民眾回收前先將容器內剩餘廢舊藥品予以清出,再併同家戶一般垃圾交由清潔隊清除處理,勿棄置於馬桶或水槽中。再將藥品空容器放入家戶資源類垃圾,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廢容器回收業者或販賣業者之回收點(例如超級市場、量販店、連鎖藥粧店、連鎖便利商店等)。
 
21.成藥及指示用藥之藥品容器應如何辨認?
答:
1.成藥之藥品容器包裝註明有「成藥」、「甲類成藥」、「乙類成藥」文字,及「衛署成製第XXXXXX號」或「內衛成製第XXXXXX號」等相關資料。
2.指示用藥之容器包裝、標籤、仿單(說明書)註明有「指示用藥」、「經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使用」等文字。
 
22.容器內仍有殘留化妝品液體,該如何回收?
答:依環保署「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容器或乾電池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定,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交通場站便利商店業及汽機車加油站包裝飲料販賣業等容器販賣業,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並執行廢容器回收工作,另依環保署「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之公告規定,人身清潔保養用品及化粧品(不含彩粧類)的容器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因此您可將化粧品廢容器交給前述之販賣業、地方清潔隊或回收商進行回收。至於空瓶內如殘留化妝品,液體部分,建議使用舊報紙或廢布等吸收後妥善包裝,以一般廢棄物交由清潔隊清除。
 
23.塑膠類之蛋盒,清潔隊是否有協助回收?
答:塑膠材質蛋盒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若發現清潔隊有拒收塑膠蛋盒的情形,可提供地點、時間等具體資訊,向當地環保局或環保署資源回收免費服務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反映。
 
24.農藥空容器要如何回收?
答:農藥廢容器先以清水沖洗後倒出清洗液,如此重複清洗3次後,再晾乾拴緊瓶蓋,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農會、回收商或農藥販售點回收。清洗液則可再噴灑於農地。
 
25.哪些容器須標示回收相關標誌?
答:
1.依環保署105年6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049280號「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一,以表一規定之平板容器與非平板類免洗餐具,及公告事項二,以表二規定之鋁、鐵、玻璃、紙、鋁箔包、塑膠、植物纖維或生質塑膠等材質之容器裝填同表二所載物品,且裝填之主要形態非袋、膜、布、箔等包裝,容器之容量未達17公升者,為公告應回收物品及容器。
2.凡屬前述公告應回收物品及容器者,應依環保署 99 年1 月8 日環署基字第0990001344號公告「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規定,於其容器、包裝或標籤上標示回收相關標誌(包括容器回收標誌及塑膠材質回收辨識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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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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