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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本縣績優環保志工表揚遴選標準與注意事項
2021-09-02
110年度本縣績優環保志工表揚遴選標準與注意事項
壹、辦理目的
  本年度辦理環保志工表揚大會以感謝長年積極維護環境整潔的環保志工,為環保推廣良好的楷模。環保志工平日參與掃街、淨灘、淨山、資源回收分類與公園認養等活動,無怨懟地投入環保工作,期望藉由表揚典禮肯定環保志工的熱忱,讓花蓮環境永續美麗。也希望藉由表揚活動,擴大影響層面,並帶動鄉親民眾一同投入環保行列,落實「節能減碳、減塑愛地球」,打造「花園城市 幸福花蓮」之遠景。

貳、績優環保志工表揚典禮規劃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三)承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辦理對象:受表揚環保志工100人
三、辦理時間:110年10月19日(預定)
四、辦理地點:(將因應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辦理滾動式調整)
(一)疫情1級與2級警戒: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二)疫情3級警戒:線上表揚典禮。

五、【遴選標準】
(一)應登記為本縣之環境保護志工一年以上,且熱心參與環境保護工作,表現卓越並具遴選標準事項者。
(二)參與環保活動,如淨灘、淨溪、淨山、掃街、公園認養或研習、說明會等活動,達20次,服務時數100小時以上者。
(三) 協助並配合宣導環保政策,落實生活環保,響應節能減碳並具有具體事蹟者。其他事項對於推展環保業務有助益者。
(四)為能夠獎勵更多環保志工,如獲前2年度(109年度、110年度)之績優志工,將不列入遴選名單內。
(五) 本次遴選結果,依據上述標準進行篩選及排序100位績優環保志工。

六、【注意事項】
(一)本表請至下列附件下載,表格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
(二)由團隊自行辦理初選推薦,每隊人數以1名為限。每位受獎人可攜帶1位陪同觀禮人員。
(三)請各推薦單位推薦人(理事長或隊長)務必於(110)年度9月271700將本表以電子檔方式寄至aetc.109ee@gmail.com寄送後請再次致電確認文件是否已送達,逾期不受理,請各單位多加注意,避免影響自己與他人權益。
(四)推薦表請黏貼1張2寸大頭照(受獎者圖像清晰且圖片至少300KB)及參與環境保護活動相片(至少1張)及事蹟證明資料。
(五)本活動連絡窗口:03-8221911李承維先生,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週五(08:00-17:30)致電洽詢。
(六)因推薦名額有限,推薦表單資料皆須填寫確實,俾利篩選績優志工,預計擇優錄取100名受獎者,作為年度表揚對象。
(七)活動前倘有發燒(≧37.5℃)或不適症狀,建議在家中休息,並事先通知工作人員不克出席。活動當日請落實手部衛生並配戴口罩。
(八)力行生活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九)因應疫期警戒,本年度績優志工表揚全程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進行人流控管及防疫措施,受表揚之對象請確實做好防疫措施並請配合主辦單位提供相關資料供後續疫調檢閱(陪同者亦請填寫附件-參與者名冊)。
(十)為確實做好防疫措施,主辦單位將視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式調整活動辦理方式,請各志工隊隨時注意本局官網「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志工園地網頁」公告欄-最新消息之信息佈達。
檔案名稱 檔案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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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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