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開跑囉!!!!!
2021-11-04
111年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開跑囉!!!!!
一、計畫目標
本計畫旨在透過在地人力及資源,以「深化環境教育意涵」及「培育在地產業發展力」的運作模式,協助績優的環保社區或在地民間團體轉型為「環保小學堂」,提供優質的環境教育學習場所,藉由民眾觀摩學習及經驗交流,以建立民眾正確的環境保護知識、價值、態度及技能,進而產生行動力,讓環境及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執行單位:獲得入選之單位
三、申請資格:符合下述全部條件者,方可提案申請
(一)政府立(備)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或當地社區居民組成並經政府立(備)案之民間團體。
(二)曾參與本署社區環境改造計畫、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績效良好或曾獲得環保模範社區或國家環境教育獎獎項或本署其他獎項之單位。
(三)具有當地環境特色,並有營運管理及解說人員,能自行營運管理,未來有意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單位。
(四)參與本計畫累計未超過(含)3年之單位。
(五)尚未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單位。
四、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1年11月10日止。
五、申請、審查作業
(一)申請方式
經政府立(備)案社區發展協會或民間團體:即日起至110年12月25日前將計畫申請書表(附件1)逕送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二)審查方式
1. 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1)先確認提案單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2)依執行內容先行審查,未依規定者即為不合格,不得進入委員會審查。
(3)組成審查委員會,評選具體可行且符合計畫目標及執行項目者。
(4)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25日前遴選符合計畫目標且具體可行之計畫,審查後提送至多2名,並排定優先順序函送本署審查,如超過可提薦名額,本署不予審議。
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為確保提案計畫之具體、可行及提高執行效率與品質,本署將組成審查委員會,邀請各提案單位至本署進行現場簡報,由審查委員核定名額及補助經費額度。

※本計畫申請人或申請團體之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申請團體之負責人職務,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與本局進行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前,應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於申請或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進行身分揭露及表格填寫,相關範例請自本局官網志工專區-政令法規下載或自本局官網-首頁-政府資訊公開-廉政園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hlepb.gov.tw/cht/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113&article_id=2372)自行下載附件,併同申請計畫書寄送本局辦理。

※相關執行內容及經費編列方式,請至本局官網-志工專區-檔案下載-下載計畫書詳閱!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31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