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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公部門推行「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由花蓮縣衛生局奪魁

發布日期2016-08-05點擊率1351
105年度公部門推行「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由花蓮縣衛生局奪魁
花蓮縣政府105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及競賽於(105)年7月28日、29日為期2天展開舉行。由環保局邀請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黃木蘭顧問、花蓮市元極舞環保志工隊李得雄隊長、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榮譽理事長張淑貞及林淑芳理事等4位委員針對縣府各處及所屬一級機關(總共有19個局、處)進行「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考評,成績揭曉前5名分別為:花蓮縣衛生局、本府人事處、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本府財政處及本府地政處。
花蓮縣政府為加強環境保護及落實公職人員做環保,積極推行辦公室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及再利用,並倡導採用具「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之物品,訂定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為落實公部門各項環境友善行為,並由環保局邀請專家學者、社團代表等組成小組辦理評比競賽,本次考評活動恰巧碰上有部份局處因為活動剛辦完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因而被扣分.部份局處表現較以往佳,但還是有再進步的空間。縣府推動環境友善行為各方面都有顯著成效,僅小部分公部門尚有待提升及改進。如本府原民住行政處、本府農業處及本府民政處等,在環境整潔方面須再加強!
而值得讚許的是,花蓮縣衛生局在這次評比競賽中表現優異打敗了蟬聯第1名多次的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因花蓮縣衛生局自行訂定「辦公室做環保」比賽活動,並於每月各科辦理評比競賽,二年推行下來成效卓著。本次評比及競賽過程中,依然比照以往方式採隨機抽樣訪查,以走動式進行評比,針對5大面(源頭減量、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教育宣導)評分,讓環保融入於節能減碳及環境教育議題中,藉由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率先實施,讓環境保護之作為實踐於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以降低對環境的傷害,讓環境教育從小扎根,也讓民眾深知環境保護是全民之責。
環保局饒忠局長表示:花蓮縣是好山好水好友善的宜居環境,為維護這友善的城市,本局特別重視環境教育之宣導,提高環保意識,公務員以身作則帶頭實際力行『環保生活化 生活環保化』之理念,營造『低碳樂活 幸福花蓮』之願景,共創美滿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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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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