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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檢警聯手守護花蓮,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移送法辦

發布日期2017-07-14點擊率1564
環檢警聯手守護花蓮,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移送法辦
近期壽豐水璉南坑產業道路旁、吉安光華地區、花蓮市國福里石壁段等遭非法棄置營建廢棄物,目前花蓮縣環保局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請警察機關偵辦。
以國福案為例,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長達一個月的跟監追查,近日會同該局聯合稽查,當場查獲某工程行羅姓負責人正指揮挖土機、大貨車正非法傾倒事業廢棄物,嚴重破壞環境,當場將三人依現行犯逮捕帶回警局偵詢。警方調查,該工程行承包花蓮多處營建剩餘土石方、建築裝潢廢棄物載運作業,除了將自有農地土方賣給建築工地,並把約數百平方米的營建廢棄土、以及數十平方米的事業廢棄物違法載回農地回填掩埋,另該局於106年7月7日辦理現場開挖採樣,掩埋深度超過六米,委託檢測公司進行有害廢棄物檢測,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環保局饒忠局長表示,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之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該局亦啟動「環檢警」稽查機制與地檢署、警察機關結盟合作,共同查緝環保犯罪案件,一旦查獲違法事實,將依法移送究責並查扣相關犯罪機具或命其部分或全部停工,業者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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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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