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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優先 花蓮縣放寬使用免洗餐具限制

發布日期2020-04-20點擊率1554
防疫優先 花蓮縣放寬使用免洗餐具限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促進垃圾源頭減量,於民國95年時公布實施「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並逐年循序漸進推動,並於本(109)年1月1日實施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與政府部門和公私立學校,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但為因應可能藉由近距離飛沫、直接或間接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或體液而增加人傳人之感染風險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依據環保署召開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暫時提供免洗餐具研商會議紀錄暨「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一)之規定,為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及防止疫情擴散,花蓮縣政府同意轄區內之全部政府部門、公立學校、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於一定期間內暫時提供非塑膠類免洗餐具,並報請環保署備查。
 
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爆發以來,本縣雖然目前無確診案例,惟基於本縣大量觀光客湧入之特性,於本(109)年3月起,由政府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原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之,放寬為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塑膠類之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直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旨揭肺炎疫情解除或其他相關宣布或公告為止,以確保民眾飲食衛生安全及防止疫情擴散。目前本縣限制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列管對象達334家,惟目前業者皆尚在使用可重複使用之餐具,並未提供免洗餐具使用。另有關本縣其他有店面之餐飲業者,皆須依法不得提供塑膠類之免洗餐具,法規無任何放寬及更改。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長饒忠表示,本縣因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垃圾大部分皆採轉運方式載運至外縣市焚化處理,既花費大量公帑,也因外縣市限制處理量導致本縣垃圾堆置造成污染,垃圾源頭減量政策推動實為刻不容緩。惟為因應目前疫情,希望鄉親和遊客都安心享受本縣美景美食,特放寬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等由原本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放寬為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未來環保局將會持續派員加強查核輔導工作,在此也請各列管業者配合查核作業,一起響應環保政策。饒忠也呼籲,縣民外帶飲食時,可自備環保餐具與容器,減少一次性餐具之使用,建立垃圾源頭減量觀念,既衛生又環保。藉此次疫情向下紮根教育我們的下一代,以維護花蓮青山綠水的自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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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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