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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評比總成績揭曉!恭喜 花蓮縣文化局 勇奪冠軍!

發布日期2020-12-10點擊率1153
109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評比總成績揭曉!恭喜 花蓮縣文化局 勇奪冠軍!
花蓮縣政府辦理109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年末評比成績於本(109)年12月10日揭曉,第一名 花蓮縣文化局、第二名 花蓮縣警察局、第三名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第四名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及第五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本次評審委員由環保局敦聘109年度『辦公室做環保』委員們擔任,邀請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饒瑞玲、花蓮縣環境教育大使第1屆及第2屆隊長黃木蘭、前花蓮縣明恥國民小學校長趙子綱、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理事林淑芳、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理事長黃愛伶及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總幹事謝國光先生等6位委員組成,評審方式係針對花蓮縣政府暨所屬一級機關18個(局、處)進行書面評比,而各局、處也提供整年度之各項節能措施及友善環境作為,並製書面資料呈現並提供委員們進行審查,今年度評比主要項目分別為環境教育、電子線上簽核、綠色採購及友善環境作為。

本次書面審查各公部門是否落實及實踐『環境友善行為』,在審查過程中,委員們一致認為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文化局及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在提送書面資料內容具細完整值得各局、處學習及效仿嘉許,委員們期許鼓勵本次成績未盡理想之單位,期許明年再接再厲取得好佳績。

花蓮縣政府辦理109年度公部門實行『環境友善行為』年末評比成績於本(109)年12月10日揭曉,第一名 花蓮縣文化局、第二名 花蓮縣警察局、第三名 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第四名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及第五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本次評審委員由環保局敦聘109年度『辦公室做環保』委員們擔任,邀請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饒瑞玲、花蓮縣環境教育大使第1屆及第2屆隊長黃木蘭、前花蓮縣明恥國民小學校長趙子綱、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理事林淑芳、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理事長黃愛伶及

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總幹事謝國光先生等6位委員組成,評審方式係針對花蓮縣政府暨所屬一級機關18個(局、處)進行書面評比,而各局、處也提供整年度之各項節能措施及友善環境作為,並製書面資料呈現並提供委員們進行審查,今年度評比主要項目分別為環境教育、電子線上簽核、綠色採購及友善環境作為。

本次書面審查各公部門是否落實及實踐『環境友善行為』,在審查過程中,委員們一致認為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文化局及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在提送書面資料內容具細完整值得各局、處學習及效仿嘉許,委員們期許鼓勵本次成績未盡理想之單位,期許明年再接再厲取得好佳績。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表示,花蓮縣是最友善且最宜居城市,在徐榛蔚縣長執政帶領下,力推「淨」、「靜」、「境」、「勁」、「靚」、「近」為施政目標,並推廣與深化「環境教育」及「循環經濟」的相關理念與行動,進而號召更多社會大眾關心這塊土地,希望透過全民參與,從日常生活中實踐環保,落實環境正義,實踐「隨手做環保,環境會更好」,攜手完成「永續家園」的展望,並打造『花園城市 幸福花蓮』之美名,讓這塊美麗的淨土永續延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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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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