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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定檢每年做.汰舊換新污染少.不讓髒車路上跑

發布日期2021-07-16點擊率924
機車定檢每年做.汰舊換新污染少.不讓髒車路上跑
國內機車數量眾多,為維護空氣品質,凡出廠滿5年的機車必須實施排氣定期檢驗,確保符合排放標準,截至109年底設籍花蓮縣應定檢機車約13萬5,473輛,已定檢率為78.14%,機車定檢率雖逐年提升,仍有約2萬9千多輛尚未完成定檢,依法可處500元罰鍰,環保局提醒尚未定檢的車主,應及早到附近定檢站檢驗,以免荷包縮水。

【花蓮縣設置移動式檢驗車巡迴偏遠鄉鎮免費機車定檢服務】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領有牌照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無論是否為「使用中」機車,每年皆應實施排氣定期檢驗1次,並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逾期未檢驗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規定可處500元罰鍰;逾應檢日起6個月並經通知限期改善,遲未完成改善者最重可註銷牌照。

【透過移動式檢驗車路邊攔檢宣導機車定期檢驗】
為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加速推廣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高污染機車政策,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訂定「110年度花蓮縣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注意事項」,於110年1月6日公布日起實施,鼓勵民眾汰舊換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機車,逐年減少本縣高污染車輛所產生之空氣污染,提升本縣空氣品質。

【親訪老舊機車車主宣導汰舊換新補助政策】

【協助接送年長或行動不便車主前往辦理汰舊換新補助業務】

【協助老舊機車車主辦理報廢事宜】
花蓮環境保護局饒忠局長提醒,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機車換購重型電動機車或七期燃油機車為例,可申請行政院環保署、花東基金(名額1,000名)、經濟部等補助獎勵,110年度最高補助金額達新臺幣2萬元。

【專人協助申請汰舊補助作業,減少民眾辦理時間】
另花蓮縣環保局針對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之1-4期老舊機車換購輕型、小輕型電動機車或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每輛加碼1,000元,共計140個名額,有更換老舊機車意願的民眾,儘速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8237575或03-823993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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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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