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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臨時僱用人員

發布日期2019-07-05點擊率2140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臨時僱用人員
徵才公告表
用人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職務 臨時雇用人員
薪資待遇 每月新台幣23,100元,並有勞健保。
雇用期間 自實際僱用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名額 正取1名
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9日下午17時止。
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資格條件 (一)國中、高中以上畢業。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
(三)能配合本局工作需求於例假日或連續假期加班者。
工作內容 執行本縣海岸環境清潔維護、登革熱查核與宣導及災情發生時人力支援與災後復原工作等。
工作地點 本縣境內
備註 報名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身分證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或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市民權路123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聯絡電話(03)8237575轉353,吳柏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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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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