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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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
職務 | 臨時雇用人員 |
薪資待遇 | 每月新台幣23,100元,並有勞健保。 |
雇用期間 | 自實際僱用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
名額 | 正取1名 |
報名時間 | 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9日下午17時止。 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
資格條件 | (一)國中、高中以上畢業。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 (三)能配合本局工作需求於例假日或連續假期加班者。 |
工作內容 | 執行本縣海岸環境清潔維護、登革熱查核與宣導及災情發生時人力支援與災後復原工作等。 |
工作地點 | 本縣境內 |
備註 | 報名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身分證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或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市民權路123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聯絡電話(03)8237575轉353,吳柏威先生。 |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