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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申請籌設本縣108年度「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相關事宜。

發布日期108-05-15點擊率1340
開放申請籌設本縣108年度「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相關事宜。
開放申請籌設本縣108年度「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相關事宜。
主旨:
公告開放申請籌設本縣108年度「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相關事宜。
依據: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1日環署空字第1050096646E號函暨「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放申請籌設本縣機車排氣檢驗站方式:申請籌設機車排氣檢驗站者需檢附「從事機車排氣檢驗工作營運計畫書」,並應承諾營運6個月後,每季月平均檢驗車輛數至少80(含)輛次,若未達到者,經通知改善仍無法完成,將予以停站處分,不得異議。
二、申請籌設機車排氣檢驗站,請依據「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逕向本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 
三、申請籌設機車排氣檢驗站案由本縣環境保護局統一收件後,再擇期聘請專家學者辦理審核。 
四、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28日止。
附件下載
  1. 範例-機車定檢站營運計劃書ODT
  2. 範例-車業函ODT
  3. 108表二「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認可申請及審核表ODT
  4. 108表一「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籌設申請審核表ODT
  5. 108定檢站營業面積&檢測場地量測紀錄表(空白)ODT
  6. 108定檢站營業面積&檢測場地量測紀錄表(空白)DOC
  7. 範例-機車定檢站營運計劃書DOC
  8. 範例-車業函DOC
  9. 108表二「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認可申請及審核表DOC
  10. 108表一「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籌設申請審核表DOC
  11.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PDF
  12. 公告PDF
  13. 108籌設申請準備資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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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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