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資源回收率已達42.4%,花蓮縣環保局仍持續積極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104年度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銀質獎之肯定。花蓮縣環保局本(105)年度自我期許,以資源回收率48%為目標努力。為突破資源回收率之瓶頸,自105年5月1日起推動施行花蓮縣各級公務機關、學校及清潔隊部改用透明垃圾袋,以清潔隊員可辨識內容物為主,以利垃圾排出稽查,並自7月1日將開始強制執行,落實資源回收工作。
政策執行至今,本縣各級公務機關與學校已有80多個單位均落實使用透明垃圾袋,而部分單位則表示為避免資源浪費,俟日前採購之垃圾袋用罄,後續皆會配合政策執行採購透明垃圾袋使用;對於各公務機關單位作為民眾表率,全面落實透明垃圾袋使用,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傅崐萁縣長表達肯定支持,呼籲本縣鄉親一同配合落實回收工作。
垃圾減量工作刻不容緩,需要鄉親一同配合落實,本縣垃圾處理方式為掩埋處理與轉運至宜蘭利澤焚化處理,104年垃圾清運量已達5萬7千餘噸,焚化處理成本逾1億元,為財政一大負擔,且部分掩埋場已屆滿載,未來垃圾處理將成花蓮一大問題;以垃圾處理成本每公噸8,311元計,每減少1公斤垃圾可省下8.3元喔!如將垃圾清運與資源回收率換算成經濟效益,資源回收物變賣費用等附加價值,將超過億元的經濟價值。
為花蓮環境與生活的美好,落實垃圾三分類(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及廚餘),才能從垃圾源頭進行減量解決根本問題,故透明垃圾袋政策,將有助資源回收工作執行。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表示,花蓮縣公務機關先行使用透明垃圾袋,作為民眾模範,未來進一步推廣至全縣家戶。再此呼籲民眾丟垃圾時,互相提醒鄰里居民自主檢查,落實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