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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環保法規者務必參加環境講習,避免雙重裁罰

發布日期105-10-26點擊率1418
違反環保法規者務必參加環境講習,避免雙重裁罰
環保局於本(105)年10月25日假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舉辦本年度最後一場環境講習,本次通知73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環境教育法、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之業者或個人參加此次的環境講習,計有70人到課、3人曠課及出席率約96%。
本局為有效掌握環境講習之成效,統計今年度環境講習之辦理情形及相關數據,依開課時數統計,以1小時案件占52%最高,其次為2小時案件占44%,4小時則占4%。依據環保署考核指標,對於104年11月至105年10月違反環保法律應接受環境講習者,本局辦理完成率達77%;今年度辦理異地講習者共計10件,本局積極聯繫使得異地辦理完成率達100%;而對於104年10月31日前之舊案件,為加強違規污染者之環境保護意識,使其充分瞭解環境問題,本局舊案完成率達72%,此三項指標皆達到環保署考核滿分! 
環保局饒忠局長呼籲受處分人於接獲環境講習通知單後,應按指定時間及地點,攜帶講習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或健保卡正本,前往報到,請民眾切勿輕忽,可避免雙重裁罰,此外經統計後花蓮縣違反環保相關法規者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為大宗,其次依序為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希望民眾可以落實污染源頭管制,愛護環境從你我開始,請民眾務必遵守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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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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