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輔導花蓮縣轄內責任物之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依規完成作業程序,且避免產品過度包裝造成資源浪費,花蓮縣環境保護局於本(106)年5月2日(星期二)假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邀請縣內80多家責任物之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共同參與「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法規輔導說明會」。
說明會中針對「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進行詳細說明,相關業者登記、申報、繳費作業及營業量申報系統操作等實務,經由詳盡解說及實際操作,協助業者確認身為責任業者之權利及義務,同時藉此說明會與業者進行意見交流,期將相關制度及流程執行得更加完善。
環保局表示,業者生產物品或其使用之包裝容器如為公告需登記為責任業者之物品,則務必進行登記,並依規定期申報繳費,未依規定辦理登記、申報、繳費等事項時,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命其部分或全部停工!請責任業者務必注意,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