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的年中評比及競賽業於本(106)年7月26日至27日為期2天展開舉行,由環保局邀請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黃木蘭顧問、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總幹事黃愛伶、花蓮縣觀光大使張振森、社團法人荒野棲地保護協會資深解說員李美琳及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榮譽理事長林淑芳理事等5位委員針對縣府各處及所屬一級機關(總共有18個局、處)進行「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考評。因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蟬聯2年冠軍的優秀機關,故不用參與本次考評活動,成績揭曉前5名分別為:花蓮縣衛生局、本府社會處、本府客家事務處、花蓮縣警察局及本府人事處。
花蓮縣政府為加強環境保護及落實公職人員做環保,積極推行辦公室節能減碳,資源回收及再利用,並倡導採用具「環保標章」或符合「綠色消費」觀念之物品,訂定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為落實公部門各項環境友善行為。並由環保局邀請專家學者、社團代表等組成小組辦理評比競賽,本次考評活動恰巧碰上有部份局處因為活動剛辦完無法在短時間內完成辦公室環境清潔維護因而被扣分.但有部份局處跟以往比較起來進步的空間很多,表示縣府推動環境友善行為方面有成效,惟公部門尚有待提升之單位如:本府原民住行政處及本府教育處,依然仍需加強環境周遭整潔!而花蓮縣衛生局因自行訂定「辦公室做環保」比賽活動,並於每月各科辦理評比競賽,幾年推行下來受益良多。本次評比及競賽過程中,採隨機抽樣訪查,以走動式進行評比,針對5大面(源頭減量、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教育宣導)評分,讓環保融入於節能減碳及環境教育議題中,藉由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率先實施,讓環境保護之作為實踐於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以降低對環境的傷害,讓環境教育從小扎根,也讓民眾深知環境保護是全民工作首要。
環保局表示:花蓮縣不只有好山好水好更是最友善的宜居城市,為維謢這塊美麗的淨土,特別用心在環境教育向下紮根,並宣導各項環保意識,以實際力行『環保生活化 生活環保化』,讓全民齊心為花蓮的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