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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呼籲民眾勿生飲山泉水及地下水

發布日期107-01-03點擊率3050
環保局呼籲民眾勿生飲山泉水及地下水
花蓮縣自來水普及率逾85.63%,但由於地下水源豐沛,不少民眾為節省水費,常以地下水或山泉水作為日用水源,為了解非自來水水源水質良窳,環保局於106年度共採樣檢測50件水樣,仍有逾半數呈現細菌性反應,因此,環保局呼籲民眾勿生飲地下水或山泉水。
環保局表示,地下水及山泉水流經土壤層,雖有過濾作用,外觀雖較地表水清澈,但土壤層中仍有許多微生物活動,故水質中常檢出細菌性反應。如地下水流經都會區,則有可能受到人為活動或排泄物滲出測得大腸桿菌,106年度所檢測之50件樣品中,有22件樣品檢出大腸桿菌,共34件檢出細菌性反應。此次檢測項目除大腸桿菌群及總菌落數外,亦對水質酸鹼度、濁度進行檢測。為確保健康,環保局呼籲民眾勿生飲地下水或山泉水,或需徹底煮沸後才可飲用。檢測結果亦函文各公所轉知取水點住戶。
為方便民眾取水,本縣公共場所多設有飲水機供民眾飲用,106年度共執行120件次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受檢驗場所共107處包含車站、學校、醫院等場所,檢測項目為大腸桿菌群,結果皆符合飲用水標準。106年度查核之飲用水設備,皆已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之規定,定期保養設備及每季進行水質檢測,故民眾可安心飲用。惟環保局仍提醒民眾,隨著飲用水設備普及化,一般民眾也會於私人場所裝設,仍應定期進行保養及更換濾心,以確保水質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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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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