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縣市頻傳民眾未妥善進行垃圾分類,將廢電池誤丟入垃圾車中,導致垃圾車在收運過程中發生起火等意外。廢電池若未妥善分類回收,不僅易造成環境污染,更可能引發安全風險。特別是廢鋰電池具有高度活性,在戶外高溫曝曬或經回收機具擠壓、磨擦時,易產熱引發火苗或爆炸,具高度危險性。花蓮縣政府呼籲民眾,家中如有廢電池,務必落實分類與回收,切勿隨意丟入垃圾車,以免釀成火災等意外事故。
花蓮縣政府表示,回收電池應做好「取出」、「存放」、「回收」三步驟:
一、物品內若有乾電池或鋰電池,應先行「取出」,切勿連同設備一同丟棄。
二、乾電池與鋰電池請分開「存放」至不同容器內。家中常見鋰電池類型,如使用於手電筒、行動電源、玩具等電池,多為可重複充電電池(例:18650),回收時因可能殘留電力,應於鋰電池正負極貼上絕緣膠帶,避免短路起火;且應單獨存放並避免陽光照射及高溫環境,勿鄰近易燃性物質。
三、廢電池可交由指定回收處如:便利商店、量販店或社區村里資收站「回收」,亦可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隨車人員。切勿混入一般垃圾。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正確回收資收物不僅可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更能保障第ㄧ線清潔人員及民眾的安全,且為加強資源回收觀念,與統冠聯合超市及家樂福聯手,於本(114)年度每月舉辦「回收換好禮 循環護家園」活動,民眾攜帶高壓容器空瓶、廢乾電池或廢手機,皆可於現場兌換精美環保好禮,下一場活動將於本(114)年7月26日在統冠超市玉里店舉行,歡迎鄉親踴躍參與。本年度後續活動辦理日期及活動詳情,請追蹤「花蓮縣環保局-資源回收走透透」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LEpb)。
為提升回收便利性,花蓮縣環保局自113年起於局處大門口設置智慧回收機,民眾可投遞廢寶特瓶、鋁罐及廢乾電池,透過手機APP獲得點數回饋,可在合作公益商家消費折抵金額,輕鬆達到智能綠生活,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縣長徐榛蔚呼籲,期盼縣民朋友持續落實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一起實踐全民綠生活,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1永續城市指標,共同打造適性宜居、永續發展的花蓮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