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與淨零減碳管理作為,花蓮縣政府於115年5月19日辦理「115年度花蓮縣營建工程法令宣導說明會」,邀集中央與地方機關、公共工程單位、營建業主及承包廠商共同參與,針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施工機具排放管理及科技化監測應用等議題進行交流,提升工程單位法規遵循與環境管理能力。
花蓮縣政府表示,本次說明會主要協助工程單位掌握「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最新規範,並針對施工機具污染減量、環保經費編列、道路污染防制及科技化管理措施進行說明,強化工地污染源自主管理觀念,降低施工期間揚塵、粒狀污染物、機具廢氣及噪音排放對周邊環境之影響。
環境部修正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已正式施行,針對裸露地覆蓋、洗車設施、車行路徑清潔維護、物料堆置及運輸管理等污染防制措施,均有明確規範,並同步強化業主、承包商及工程管理單位之管理責任。針對實務上常見之道路髒污、揚塵逸散及施工機具黑煙排放等問題,透過法規宣導與案例解析,協助業者建立污染預防及自主改善機制,降低違規風險。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配合國家「臺灣2050淨零排放」政策,縣府持續推動營建工程減污減碳措施,包含施工機具排放管制、低污染及電動化機具推廣、工區道路洗掃、微型感測器布建及科技化監測管理等作為,逐步提升營建工程環境治理效能。同時,也鼓勵工程單位導入循環經濟概念,評估運用農業廢棄物作為裸露地覆蓋材料,以降低灑水頻率、減少揚塵逸散及資源耗用,朝向低碳工法與永續工程管理發展。徐縣長進一步指出,面對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衝擊,地方政府將持續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推動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SDG12「責任消費與生產」及SDG13「氣候行動」等治理方向,透過跨機關合作、制度管理及科技應用,將污染防制與淨零治理理念融入公共建設與城市治理。
花蓮縣政府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道路洗掃認養、科技化污染監測及優良營建工地評選等措施,透過制度化管理與標竿示範,引導產業由被動法規遵循轉為主動環境治理,逐步建構兼顧工程發展、環境品質與淨零轉型之永續營建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