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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割草人員職務代理1名(1111001)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二、 職 稱:臨時人員
三、待 遇:280薪點
四、 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五、 工作地點:本縣境內
六、 資格條件:
(一)國小以上畢業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
(三)能配合本局工作需求加班者
七、工作項目內容:
(一)太平洋公園及陽光電城等周邊區域割草及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至112年3月1日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九、 報名及遴選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註明「應徵環保局環境稽查科太平洋公園計畫割草人員(1111001)」,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日下午17時30分前,將所需資料寄(送)達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吳小姐收(花蓮市中美路68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檢附證件:
1.簡式履歷表
2.身分證件影本
3.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
4.若有身心障礙、原住民身分等特殊身分,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遴選方式:面試50%及實地操作50%(現場實地操作割草裝備)。
(四)聯絡電話:03-8237575分機2603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