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約用人員1名(1130521)
一、職 稱:約用人員。
二、名 額:正取1名。
三、月支報酬:280薪點,新台幣3萬7,800元。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
五、僱用日期: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內容:
(一)辦理約用及臨僱人員考核、訓練進修、文康活動、獎懲案發布、各類證明書核發等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第4條不得僱用為臨時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24日下午5時30分止。親自報名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送件(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九、備註: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身分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雙面列印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掛號寄達或親送至花蓮市中美路68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人事室。
(二)本局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如有需要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日期,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送件封面務請加註:應徵280薪點約用人員 (1130521)。
(四)錄取名單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及本局網站。
(五)聯絡電話:03-8224389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