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約用人員(基本工資1150713)
一、職 稱:約用人員(基本工資行政人員)。
二、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三、月支報酬:新台幣3萬2,450元。
四、工作地點:本縣環境保護局。
五、僱用日期: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六、工作內容:
(一)負責公害陳情專線及局內總機接聽。
(二)受理各類環保陳情案件,進行分類、登錄、分辦與追蹤管理。
(三)定期彙整陳情案件數據,製作統計報表與分析紀錄,以利業務優化。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一)高中或高職畢業。
(二)男性已服畢兵役或有免服兵役證明者尤佳。
(三)熟捻Word、Excel等Office文書軟體。
(四)具有汽(機)車駕駛執照。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6日下午5時30分止。親自報名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送件(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報名)。
九、備註:
(一)請檢具履歷表(簡式)、身分證件、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身分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雙面列印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掛號寄達或親送至花蓮市中美路68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林小姐收。
(二)本局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如有需要另行電話通知面試日期,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送件封面務請加註:應徵花蓮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科約用人員(基本工資)。
(四)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網站。
(五)聯絡電話:03-8237575轉2605,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