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花蓮整體環境品質,環保局於今(25)日假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舉辦「底泥品質管理政策說明會」,邀請環保署土污基管會何建仁組長及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舜岳主任擔任講師,就底泥品質政策及底泥污染調查實例作介紹。
環保署基於國內過去因為底泥污染事件造成不同程度的人體健康危害問題,為維護底泥品質以保護水體環境及維護食品衞生,積極執行全面性污染底泥管理工作,於99年2月3日將底泥品質管理相關規範納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修正條文中公布施行。依規定,河川、灌溉渠道、湖泊、水庫及其他經環保主管機關公告之特定地面水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檢測底泥品質狀況,與底泥品質指標比對評估,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布底泥品質狀況等;另於101年1月4日發布「底泥品質指標之分類管理及用途限制辦法」訂有重金屬、有機化合物及農藥計41項品質指標項目之上下限值;102年7月15日發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測底泥品質備查作業辦法」則明訂各類水體底泥採樣檢測作業之佈點規劃、檢測頻率、申報備查作業等相關程序,並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爲了讓有關單位了解底泥管制之重要性,因此辦理此次底泥品質管理政策說明會,修法後經水體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期檢測底泥品質狀況,以評估其對附近環境與人文活動之風險。
污染物在環境中經過降雨或重力沉降等因素最終將被吸附於土壤或是底泥的孔隙中,長期累積也將對環境造成影響,因此本說明會除了邀請本縣河川、湖泊、灌溉渠道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會,也邀請水環境巡守隊志工前來參加,透過本次說明會使相關單位及民眾對於環保署確保底泥品質之作法與政府單位之權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