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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類分開收容器不混搭

發布日期2017-11-24點擊率1715
紙類分開收容器不混搭
大家都知道紙類可以回收,但是你知道嗎?紙類與紙容器在分類項目中並不一樣,由於材質的不同回收處理的方式也不一樣,民眾在分類時請勿將紙容器與紙類歸在同一類,以便後續回收再利用。

台灣每年平均使用50億個紙餐盒與10億個紙杯,顯示台灣對於紙容器的需求量極大,紙容器種類繁多,最常見的就是裝食物的紙餐盒及裝飲料的紙杯,為了防水因此在紙容器的內部表面,通常塗有一層PE(聚乙烯)淋膜或鋁箔,以防止水、油滲漏,相較於一般紙類回收後的後端處理方式更為複雜,如果紙容器與一般紙類共同回收將會降低紙類纖維的回收再利用率,因此紙容器需與紙類分開回收。

紙容器的回收請依照「撕、清、沖、收」四步驟,將上蓋或膠膜撕開、清除內容物殘渣、沖洗乾淨、放乾回收,將紙類與紙容器分開交給清潔隊回收車,此外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如沾有髒污(含油漬)紙張、塑膠光面廢紙、複寫紙、離心紙(貼紙底)、蠟紙、或摻有其他成分合成紙及一些特殊用途紙類、感熱紙(電子發票、傳真用紙、心電圖紙)、防油紙、砂紙、轉印紙、標籤紙等,因材質、塗料及髒污等狀況,無法依照一般紙類的回收處理程序進行回收,故請視為一般垃圾交付清潔隊員。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紙類與紙容器由於材質上的差異,如果未妥善分類,將造成回收再利用效率的低落,因此請民眾花蓮鄉親不要將紙類與紙容器混合回收,以落實資源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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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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