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於本(111)年度7月21日至22日,為期2日至縣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辦理111年度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年中評比競賽,本次評比委員由花蓮縣環保局邀請前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饒瑞玲、花蓮縣環境教育大使第1屆及第2屆隊長黃木蘭、前花蓮縣明禮國民小學校長暨現任花蓮縣環境教育大使隊長趙子綱、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理事林淑芳等4位委員擔任並針對花蓮縣政府各局處暨一級機關等19個單位進行現地考評。本次年中評比成績前5名分別為:第1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第2名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第3名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第4名花蓮縣衛生局、第5名花蓮縣政府主計處。
本縣為推行全民綠生活,提倡民眾於工作及日常生活實踐環境永續,針對「綠色採購」、「環境教育宣導」、「節省資源」、「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及「環境衛生」五大類環境友善面向,擬訂公部門環境友善行為實施要點,期能透過政府部門各項措施作為全縣民眾之表率,將節能、減碳、永續及環境友善之綠生活理念推廣至全民,透過改變日常生活習慣,響應淨零綠生活,逐步邁向淨零碳排永續花蓮之願景。
評比競賽作業邀集專家學者、志工及社團代表等組成考評小組辦理現地考評作業,以實地現場考評隨機訪查走動式方式辦理,本次考評重點為公部門禁用一次性餐具、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節省資源、環境衛生、綠色採購及環境教育宣導為主要評比項目,而環境友善行為於本縣公部門推行已行之有年,各局處針對各大評比項目於日常辦公中皆持續執行相關具體措施且成效良好,且並無大太問題。
環保局表示,全球暖化升溫導致現今氣候變遷急遽,為延緩氣候變遷,2050淨零碳排已成為全球各國間首要推行項目,而本縣近年各項施政方針皆以此為目標進行規劃,現由公部門帶頭做起各項環境友善措施,期能形成善的循環,全民攜手同心行,讓環境友善成為日常,讓花蓮邁向淨零永續的低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