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為營造舒適、樂活、優質的生活環境,第一線清潔人員因維護公共環境與市容觀瞻時,尚存在人為疏失或不確定因素等高危風險,尤其垃圾清運期間常有交通事故、人員滑倒墜落、人員穿刺傷、易燃物棄置垃圾車等情事發生,花蓮縣政府除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要求執行機關訂定安全作業標準外,亦請加強相關人員教育訓練,人員於執行勤務期間應全程穿著防護裝備(工作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滑安全鞋、防穿刺手套...等) ,並強化安全自主管理及督導改善垃圾清運方式,以促進全體清潔人員之工作安全與健康,讓「零災害」落實於清潔作業中。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提升優質市容環境與生活品質,守護第一線清潔人員工作環境尤其重要,除加強清潔人員作業危害告知及災害預防教育訓練外,並呼籲民眾須共同避免高危險性物品混入一般垃圾中,尤以玻璃瓶及碎玻璃尖銳物、易燃高壓氣瓶、廢棄電池...等物品棄置時應確實分類,並張貼警示與提醒清潔人員,且垃圾車進行壓縮時,亦請民眾暫停丟棄垃圾包,並保持警戒與安全距離,以防止壓縮過程中產生之意外事故,唯有正確處理垃圾及分類垃圾才能避免不必要之意外發生。
花蓮縣政府呼籲,由於全國清潔隊曾發生垃圾未做好妥善分類,造成車輛受損或清潔人員傷亡事件等憾事,並提醒民眾確實做好垃圾分類,如高壓瓶罐應完成「完、包、警、收」4步驟、食用性粉狀物應先加水混合後再丟入廚餘桶中、玻璃尖銳物及廢棄電池應另外打包、香灰餘燼以水澆熄滅後裝袋...等高危物品再行交由資源回收車人員處理;另少數事業單位藉冒一般家戶將「事業廢棄物」棄置於垃圾車輛,惟有害事業廢棄物恐有因處理不當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虞,應委託經政府許可之合法廢棄物清運業者進行清除,以確保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