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徐榛蔚為積極推動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健康與福祉」及「永續城鄉」,責成花蓮縣環保局積極與縣轄內運作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業者推動「化工原料四要管理」政策,期望透過教育宣導讓管理政策更加落實,持續強化業者對於環境保護意識,環保局也以不定期稽(巡)查方式至現場確認業者是否落實化工原料四要管理,持續邁向永續發展目標。
而環保局所推廣的「化工原料四要管理」,係指1要「貯存分區」亦即「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並加標示,化工原料區應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2要「標示明確」亦即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藥品、飼料及肥料等用途、3要「用途告知」亦即販售57種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4要「流向記錄」亦即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盡相當注意責任,期望業者透過落實以上4種管理方式,並配合環保局稽(巡)查的輔導作為,強化本縣化學的管理,加深業者化學物質的潛在風險、預防與精進措施,落實環境保護!
花蓮縣環保局表示:「化學物質與生活密切相關,但常被忽視」,業者應落實化學物質管理,以減少對於環境的污染,並創造更美好更永續的生活環境,環保局也將以不定期的方式辦理稽(巡)查,以落實環境保護政策」
縣長徐榛蔚特別呼籲:「永續是花蓮的日常,花蓮是永續的指標」,花蓮縣對於環境永續是相當的重視,持續的朝著永續大步邁進,希望業者透過縣府的輔導改善作為,強化業者對於化學物質管理的方式,也希望業者能互相指導、交流,擴大宣導效益及成效,持續推動永續發展典範城市,落實環保愛地球,減少對地球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