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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徵臨時人員1名(空氣污染防制)
一、 職缺機關: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二、 職 稱:臨時人員
三、 名 額:1名
四、 工作地點:本縣境內
五、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汽(機)車駕照。
六、工作項目內容:
辦理空氣污染防制等各項環保相關工作。
七、 報名方式:請檢具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或本人(委託代理人)親送花蓮市民權路123號,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行政科。聯絡電話(03)8237575轉258,呂小姐。
八、 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九、 薪資待遇:每月新台幣25,250元,並有勞健保。
十、 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 5月 4日下午17時止。
預定於報名截止日後3日內辦理面試,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