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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目標

- 提升空氣污染防制費(空污費)申報資料建檔、審查作業之完整性、一致性、合理性,提升花蓮縣空污費申報率達100%,使花蓮縣113年第4季及114年每季網路申報率達100%。
- 提升固定空氣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EPA97資料庫)指定欄位合理完整率、排放量計算正確性、合理完整正確性改善率。
- 執行機關委託本計畫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管制、逸散性粒狀物污染源管制、清查及涉及粒狀物空污費排放量防制效率查核等業務。
- 執行重大污染源或屢遭民眾陳情列管業者之深度查核工作。
- 協助機關執行各項空氣污染防制專案管制工作及淨零、排放、減量、調適、碳費等相關宣導輔導與配合環境部政策訂定工作。
- 協助機關辦理環境部考評所訂之各項考評報表、考核成果報告、資料之彙整、提報,達成環境部督導本計畫指定或配合之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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