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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發布日期108-06-21點擊率3567

申請時間:

於工程施工前須取得核備同意,始得施工。

步驟一、申請管制編號
  1. 至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點選「新申請管制編號」,並依序填寫。
  2. 審核(補正或核發)
  3. 核發管制編號及密碼
削減計畫申請
  1. 依管制編號及密碼登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
  2. 點選「水污系統」再點選「逕流廢水」
  3. 點選「新增」並依序填寫並上傳
  4. 審查
  5. 核備或補正
補正次數逾3次、逾期或未繳交審查費而駁回
  1. 提出申請
  2. 本局審核
  3. 補正次數超過3次、補正總日數超過30日或未繳交審查費
  4. 駁回(重新提送)
申請資格或條件

一、從事依環評法相關規定應實施環評之開發行為。
二、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

需要文件

公司登記事項表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工程計畫書 (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有關之工程)、開發範圍圖(包含工地既有水流流況圖及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與沉砂池配置圖)、沉砂池設計圖說等


 
文件下載
申辦地點
本縣環境保護局水污染防治科
繳交費用
審查費3200元 ,資料變更2400元
交付方式
網路傳輸方式
參考法令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式業分類及定義、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聯絡資訊 03-823-7575分機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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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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