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花蓮縣商用廚餘機補助
⭐️補助購買金額之40%
⭐️最高補助新臺幣500,000元
⭐️請自行尋求廠商報價後再來申請喲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2.07.15
申請對象:
以花蓮縣轄內社區、村里辦公室、學校或相關單位及餐飲相關業者。
補助機型:
商用廚餘機需能將廚餘經分選、破碎、發酵產出土壤改良劑,並用於農業、綠美化用途或無償提供縣內農民或民眾領用,達成循環經濟的目標。
補助方式:
經環保局審核通過補助建置部分成本40%並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每單位以補助一次為限。
備註:
✅受補助社區、單位、學校及業者須提供112年至114年之廚餘減量相關成果。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計畫內容之權利。
✅有關廚餘機補助相關問題
請洽03-8310914由林小姐為您服務